考试科目与内容
(一) 考试科目。
1. 文、理科考试科目。
类别 |
考试科目 |
其他评价项目 |
一类 |
3[语 数(文/理)外]+X[综合(文/理)]+ 自选模块 |
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|
二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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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[语 数(文/理)外]+X[综合(文/理)] |
三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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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[语 数(文/理)外]+技术(信息技术/通用技术) |
2. 艺术、体育考试科目。在文、理两科的框架内,根据艺术、体育类院校、专业对考生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,考试科目和内容分为两类:
类别 |
考试科目 |
其他评价项目 |
本 科 |
3[语 数(文/理)外]+X[综合(文/理)]+艺术专业/体育术科 |
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|
专 科 |
3[语 数(文/理)外]+艺术专业/体育术科 |
(二)考试内容。
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的考试内容,选自各科目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(IA)的内容。其中数学分文、理科两种。外语科目分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6种,由考生任选。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,全省统考,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(二级)听力试卷,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,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(限定在2次以内),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。考试成绩两年有效。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。
综合考试内容,文科为政治、历史、地理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(IA)的内容;理科为物理、化学、生物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(IA)的内容。
自选模块考试内容,选自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(IB)的内容。每个模块编制1道试题,共18题,每题10分,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。
技术考试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,先实行由学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自主选考一科,以后待条件具备时过渡到两科必考,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。实行全省统考,一年提供2次考试机会,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(限定在2次以内),并从中选择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总分。成绩两年有效。